為慶祝校友會於2019年成立二十載及配合會務發展,校友會現舉行標誌設計比賽,誠邀各位音樂系學生及校友發揮創意,提交富時尚元素及代表性的標誌設計!
比賽將於即日開始接受報名,並於2019年8月31日截止報名。校友會會聯同專業評審團將按作品的原創性、吸引力、代表性、訊息的傳達效果及可行性進行評選,優勝者可獲得獎金高達港幣5,000元(由校友盧碧瑜博士捐出)。
有關比賽詳情可參閱下列比賽細則。
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校友會
2019年5月15日
《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校友會標誌設計比賽》比賽細則
甲、比賽宗旨
是項比賽歡迎所有音樂系學生及校友參加,為校友會標誌比賽。
備註1:所有參與比賽籌備及執行工作的人士,均不得參加是項比賽,包括:校友會幹事、籌備委員會委員、評審團成員,以及上述人士的直接親屬、員工及同事。
「設計概念 / 準則」
標誌需包含以下元素
– 主題: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校友會致力舉辦一系列優質音樂活動,參賽標誌需與主題互相呼應
- 文字:需要有「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校友會」及 “Alumni Association of Music Department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或 “AAMUSCUHK" 或 “Alumni Association of Music Department, CUHK" 字眼包含在標誌中
– 準則:標誌需突顯出校友會定位,並反映出校友會與優質音樂活動結合的時尚感、魅力及吸引力
乙、設計原素
– 所有作品經由評審委員會根據以下標準進行評審:
1. 原創性
2. 新鮮感
3. 標誌性的
4. 雅致
5. 時尚
6. 魅力
7. 具趣味性
– 標誌設計需可應用於所有媒體,包括印刷及電子媒體,以及所有社交平台。但不包括本會正式文書使用的標誌(根據本會會章採用的現有標誌)
丙、呈交參賽作品
– 每名參加者可提交不多於兩份設計
– 參賽者必須於2019年8月31日下午11時59分或之前,將作品電郵到:admin@aamuscuhk.org 請於電郵主題上註明「校友會標誌設計比賽」。
– 每件參賽作品必須包括下列項目(若有任何缺漏,參賽者將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1. 彩色及黑白標誌的 ‘jpg’ , ‘png’ 及 ‘ai’ 電子檔案(圖像檔案為解像度3000×3000及300dpi)
2. 需列明標誌所用規格
3. 參賽者中英文姓名,畢業年份,畢業課程,聯絡方法及一份不超過500字的創作理念(學生請提供預計畢業年份及課程)
備註2:為確保評審過程公平進行,參賽者不得在載有彩色及黑白標誌的檔案及設計意念上展示任何身份記認。
– 大會擁有參賽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 參賽作品必須是未曾在任何比賽中獲獎的原創作品。如參賽作品曾提交參加其他比賽,參賽者須確定有關作品版權不屬於任何機構。
– 參賽作品不設退件。校友會有權將參賽作品作公開使用,並保留複製、出版、展覽宣傳或推廣用途,毋須徵求參賽者同意。參賽者需同意及接受校友會有權挑選參賽設計作品,向公眾展覽,以及在校友會網頁或其刊物中展示或出版。
– 得獎作品版權屬校友會所有,但得獎者可以在個人或公司履歷及宣傳中介紹有關設計。校友會有權對得獎作品作出修改及製作成任何物品,而毋須額外支付費用予有關參賽學生或校友。
– 校友會保留不採用得獎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設計,有關參賽者不得異議。
丁、設計的擁有權
– 參賽者須同意於勝出後,設計作品之知識產權將轉讓予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系校友會。
– 勝出設計作品獲挑選用作校友會標誌,校友會可能提出修訂該設計,而優勝校友或學生必須作出相應的修改。
– 若校友會未能從參賽作品中選出得獎作品,有權延長比賽日期或不設得獎者。
戊、知識產權
– 如作品出現任何違反知識產權情況,參賽者須承擔全部法律和相關責任,並應賠償校友會及其相關人士可能負責的任何索賠。
– 所有優勝參賽作品必須接受原創性調查。若作品未能符合要求,校友會有權褫奪所頒發的獎品而不須對參賽者或其他人士負上任何責任。校友會亦有權挑選其他參賽作品作為優勝設計。
– 如校友會懷疑參賽作品侵犯他人知識版權,有權拒絕或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己、參賽作品的備份及保密
– 參賽者應保留一份參賽作品的備份以應付因不可預見的事件而導致作品遺失或損毀。
– 參賽者須將參賽作品保密,並採取所需措施確保在比賽結果公佈前,不會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作品的內容。
庚、一般條文
– 參賽者一旦參加比賽,便被視為同意比賽規例;而校友會保留隨時更改有關規例而不作事先通知之權利。
– 參賽者同意評審委員會擁有最終決定權,任何人不得異議。
– 參賽者同意校友會保留最終權力拒絕任何人士參賽、取消任何參賽者的參賽資格,以及不向任何參賽校友或學生頒發獎項。